问题 | 机动车强制报废后不去注销会怎么样 |
释义 | 如下: 1、车辆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强制注销”状态并不代表车辆已经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注销; 2、如果别人继续驾驶、或者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责任; 4、拿不到以旧换新的车补; 5、以前的牌照不能继续用; 6、以后新车不能上报废车的户名; 7、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将锁定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档案信息; 8、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车辆的注销手续有哪些呢? 1、必须首先填写一张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 2、必须携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3、如果机动车不在我国境内,还应该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 4、如果在4S店买车以后因质量问题办理了退车,还应该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综上所述,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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