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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险一金清单哪里打
释义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打印。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打印本人参保信息。
    社保清单网上打印登陆缴费当地的市一级的社会保险官网;选择个人网上经办:
    1、个人信息注册:填写身份证号、社保卡号、查询密码、注册账户。
    2、登陆系统;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
    3、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打印社保清单网即可。
    社保缴纳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如有需携带)和社会保障卡。
    2、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
    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业务公章须专号对人,综合科须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以备核查。
    根据社保的这些特点和各人的社保缴纳状况不同等等因素,社保局就需要出具相应的费用缴纳清单,这样也有利于社保局对社保做出相应的准确的管理。
    社保的主要作用就是帮助公民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风险,包括失业,事故,以及死亡等等,社保局根据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不同以及社保的特点,缴纳清单是由社保局出具的,缴纳清单有助于社保局对社会保险做出准确的管理。
    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怎样申报
    1、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申报具体流程:
    (1)打开电子税务局,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2)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之后,点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3)进入申报缴纳界面,点击社保费管理。
    (4)进入社保费界面,点击社保费申报缴款情况查询。
    (5)进入查询界面,选择起始日期,之后点击查询
    (6)页面弹出查询结果,点击申报明细表下面的查看明细。
    如需查看申报汇总表或者缴款情况,则分别点击查看。
    (7)进入申报表明细界面,点击打印即可。还可以点击导出,导出电子表格。
    社会保险费登记表样本和填写说明
    1、社会保险费登记表样本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1)本表适用于单位办理缴费登记时填用。
    (2)缴费单位类型分类:机关,事业(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50%以上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申人员,机关临工户,三支一扶。
    (3)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一份,缴费单位一份。
    (4)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5)单位注册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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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0: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