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期限已过,还可以申报吗? |
释义 | 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可以补充申报,但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在非破产程序中,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清偿,但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分析 可以,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区分是否属于破产程序而分别有不同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如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在非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对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拓展延伸 逾期未申报债权,如何补救? 如果您错过了债权申报期限,还有一些补救措施可供尝试。首先,尽快联系债权人或相关机构,解释您的情况并请求延期或特殊安排。其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定或法律救济途径。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支持您的补救请求。此外,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是明智的选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请记住,及时行动是关键,以增加成功补救的机会。 结语 错过债权申报期限后,您仍有机会采取一些补救措施。首先,及时与债权人或相关机构联系,解释情况并请求延期或特殊安排。其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定或法律救济途径。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支持您的补救请求。此外,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是明智之选,律师将为您提供具体指导和建议。请记住,及时行动是关键,以增加成功补救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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