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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法律关于商号使用权的规定比较明确?
释义
    法律规定商号使用权的主要内容有:
    1、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
    2、商号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3、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4、其他企业使用商号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概念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二、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
    所谓的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效力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恶意抢注:
    一、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关于这个主观恶意可以从下列方面认定:
    1、看申请人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看申请人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看申请人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主要指下列手段: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三、抢注的申请人注册商标成功注册了。
    三、侵犯网络商标的行为有哪些
    网络商标侵犯行为如下:
    1、网络域名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词、字母等;
    2、恶意将他人注册的商标名称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知道属于他人享有权利的知名商标;由商号或其他标志的文字组成,故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然后高价出售给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其竞争对手;
    3、在网页上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名称。行为人在自己的网页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图像;或者将他人商标的图形设计成自己网页的图形,或者在网络链接中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名称、商品名称作为链接标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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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3: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