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也就是各地区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日期的地区,主要以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日期为准。二十几号发工资的企业,通常以资金周转作为延期发工资的理由,也不算违法。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建议查一下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日期,一定要找公司确认,如果没有规定,那就要以合同上的日期为准了。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按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由此可以看出,劳动法中只是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并没有对发放工资的具体支付时间做出规定。也就是说关于工资支付日期的,没有条例规定,以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