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时效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出,该期限从行政机关立案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符合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一、行政机关收缴行政处罚罚款应注意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违法事实确凿。是指当事人确有违法事实,换句话说,就是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实清楚、充分。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二、有法定依据。是指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三、行政处罚的罚款是债务吗 行政处罚的罚款是债务。但一旦破产,就不是破产债权,破产手续超级麻烦,工商局拿不到罚款。如果企业破产,企业没有缴纳罚款,罚款属于普通债权。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并清偿拖欠员工的费用后,罚款也将被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预定格式和编号。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金额、时间、地点和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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