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项: (1)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内容; (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意志作用于社会关系,借以保证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按照不同标准,法律关系的种类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积极型法律关系,消极型法律关系;简单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关系;以及各部门法的法律关系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