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赌博的危害是怎样 |
释义 | 一久打麻将,浪费时间; 二经常熬夜,损害身心健康; 三久坐腰肌劳损,易患腰椎疾病,而女性盆腔血液循环受到阻碍,易患盆腔瘀血、月经不调、子宫异位等症; 四打麻将成瘾,导致精神萎靡不振,影响工作、学习和生活; 五青少年常打麻将,则意志消沉,精神颓废,记忆力减退,易患抑郁症; 六聚众打麻将,干扰邻里生活,影响团结,不利和谐社区建设; 七赌具多人抓摸,容易传染肝炎、结核、感冒等疾病; 八利用麻将赌博,不论输赢,都会使人精神沮丧,情绪低落,意志消沉,食欲不振,心悸失眠;赌博成瘾,还会使家人反目,情感破裂,甚至妻离子散;如果一输再输,心理冲突激烈,恼怒沮丧,还会铤而走险,走向犯罪;通过打麻将行贿受贿,则会堕落为罪人。 一、网络上私设赌场的后果是什么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1、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2、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3、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4、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5、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6、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7、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8、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9、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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