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纳税人应当积极参与税收规划,了解税收法规,合理避税。避税不等于逃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因未能合理避税而遭受惩罚和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机关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范围内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应当诚信履行纳税义务,不得采取虚假行为骗取税款退税、抵扣税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纳税人违反本法规定,未满足纳税申报、报送资料等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纠正,并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审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决定、处理税务事项的通知书等有错误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扣缴义务人、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施税务处罚:(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二)征税基础不真实;(三)逃避税款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零五条:纳税人有义务保管与纳税有关的账簿、凭证、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纳税的资料、资料载体和其他纳税机关要求保管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