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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结婚证的补办规定
释义
    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丢失或损坏的结婚证进行补办。只需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核对婚姻档案底册,确认属实后补发结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只需一方申请,无需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合影照片等。如有结婚证内容错误,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证件材料: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一、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___与__单位的___于____年__月__日在_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结语
    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当事人,可凭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提供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材料,并附近期合影照片。若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可免提供查档证明。如结婚证内容有误,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补办结婚证相对于结婚登记较为简便,只需一方前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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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1: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