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 |
释义 | 职权:1.执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决定;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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