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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释义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与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人的年龄有关。按照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人的年龄不同,可以分为四种情形:第一种是“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身份证。该身份证法定的使用期限是十年,超过十年即不再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应当换领新证。第二种是“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有效期为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第三种是“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四十六周岁以上的人。这是考虑到,这个年龄段的人其相貌已比较固定,相对变化较小,所以对四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可以终身使用。第四种是“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对象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之所以规定未成年人申请领取的身份证的有效期仅为五年,主要是考虑未成年人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相貌变化比较快,如果居民身份证使用期限太长,经过一段时期后,难以通过相片对持证人进行辨认。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不同的年龄的身份证有效期是不同的:
    1、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
    2、是年满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
    3、年满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
    4、年满46周岁的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已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一般在年满十六周岁后,在就业、就学等从事有关社会活动方面需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因此将公民应当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时间确定在十六周岁比较切合我国实际情况。国家为了从居民身份证角度对公民进行有关事务的管理,也需要确定一个公民应当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时间。“三个月内”,是指在公民年满十六周岁以后的三个月内。公民在年满十六周岁时,应当主动及时地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这样对于自己从事有关社会活动时证明自己身份是非常有利的。考虑到在执行过程中,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存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不能及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如外出务工、学习;临时出差、出国;住院治病等等,客观上需要有一个排除这些影响及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因素的期限。因此,从法律上规定三个月的期限正是从实际需要的角度考虑的。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
    为了体现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提高工作效率,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对公安机关为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限作了明确规定,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同时,考虑到我国有些省份的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居民身份证法还规定,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也就是说,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最长时间为九十天。这里的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既包括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也包括换领居民身份证、补领居民身份证。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人民警察,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法律效力与正式居民身份证相同吗?
    为了保证公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临时用证的需要,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因此,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实践中,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正式居民身份证使用相同的编号,公民可以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从事有关社会活动,如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搭乘民航飞机、车船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办理银行存款、提取邮件、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以及从事其他有关社会活动。为了做好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公安部制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公民在办理有关事务时,需要证明身份的,经出示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另外,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正式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时原有的居民身份证是否可以不上交?
    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时,必须交回原证。我国对居民身份证实行的是一人一证的管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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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