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协议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合同继承与否取决于合同的性质,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承过世的主体人的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则不需要继承。综上可知,合同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又要看该合同是否具有人身依附性,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是不能继承的。 一、经济适用房可不可以继承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相关的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主申请人死亡的话,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的,但是相关部门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是符合准入的标准。申请变更主申请人的,此人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到变更。继承房子不受五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需要上市交易的话仍然还是需要住满五年的。 二、外孙能否继承外公的宅基地吗 不能。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三、非农业户口户主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户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 我国相关法律均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它的特殊性在于一是具有人身依附性,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取得;二是具有福利性,村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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