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退还问题 |
释义 |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退还,但挂靠管理费不能退还。参保人员在不同单位间流动或转换形式时,可以合并计算重复缴费期间的缴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但不得累加缴费年限。网友可携带身份证或由现聘用单位经办人前往办理档案合并手续。 法律分析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 网友提问: 我是原某市化工厂工人,该厂于94年4月份破产,当时养老保险缴至97年8月份.我于2000年11月份在劳动人事管理服务站续缴了97年9月至2000年12月份养老保险费及挂靠管理费,以后续缴至2004年3月份。我于97年8月份到一家事业单位打工,该单位于2004年6月份在市就业处为我缴纳了97年8月至2004年6月份养老保险费及挂靠管理费,并续缴至今。97年8月至2004年3月份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 律师解答: 可以退还。参保人员在不同单位之间流动,或在以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形式转换过程中,出现重复缴费情形的,可以将重复缴费期间的缴贪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但缴费年限不得累加。你在某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挂靠缴费,目前有两份养老保险档案,你本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由现聘用单位经办人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档案合并手续,但挂靠管理费不能退还。 拓展延伸 退还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相关规定和申请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您重复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为了申请退还,您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首先,您应该联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缴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等。其次,社会保险机构会对您的申请进行核实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退还。一旦申请获批,退还的养老保险费将按照相应的程序返还给您。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可以退还的。您可以联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申请。经过核实和审查后,如果符合条件,您的养老保险费将会被返还。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和流程,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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