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以下三类就业困难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发放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三、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范围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2、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家庭优惠证,特困残疾人优惠证);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无营业执照无工作);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 8、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9、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 10、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