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应及时过户避免出现一房二卖或对方反悔的情况。打官司可能会赢,但是总会付出人力物力,得不偿失。 通常来说,签订协议之后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正要房屋的产权过户才能够完整的进行转移,这两个是不相干的,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