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辞职有哪些具体流程?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意味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实质条件,只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员工辞职流程包括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离职手续表等办理离职手续、人事行政部审核离职员工离职原因、财务部审核离职员工工资、社保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离职员工社保、人事行政部审核离职员工公积金、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等步骤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并且该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实质条件,只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员工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如何辞职? 【合同期满的辞职手续】 员工辞职也要注意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期限未满的情况下辞职,另外一种是在合同期限已满的情况下辞职。那么,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员工辞职流程又是怎样的? 1、人事行政部提前30天将书面通知及离职手续表发给员工。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2)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3)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5)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一规定主要目的是确保用人单位和员工在离职前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相关事宜,避免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这也为员工提供了自由选择离职时间的机会,确保他们在离职前能够充分考虑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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