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得著作权保护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2)合法性。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一、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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