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