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起诉 |
释义 | 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起诉。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仅是一种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驶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亦可以作为法院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或判决的依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从证据的类型角度划分,因其是公安机关制作,故应属于公文书证的一种,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二、交通事故不服赔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间的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 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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