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早期尸表检验每具500。 2、晚期尸表检验每具1000。 3、早期尸体解剖每具2500。 4、晚期尸体解剖每具4000。 5、开棺验尸每具6000。 6、生前伤死后伤鉴别每例1000。 7、致伤(死)物认定每例1000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脏体硅藻检查每例500。 9、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每例500到1000;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 10、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每例3000。 11、病理组织切片检查每张70。 12、特殊染色技术每张100。 13、电镜病理检查每个标本300。 14、尸体X光检验每张80。 15、尸体CR检验每张150。 16、法医现场检查每例1000。 17、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每例1200。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需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