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袭击行为如何受到法律规制? |
释义 | 明知交警执行职务而袭击,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造成伤害则触犯故意伤害和妨碍执行公务罪;若非执行职务时无故殴打造成伤害,涉嫌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妨碍执行公务罪是以暴力、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划清与群众抵制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以及与因合理要求或政策不满引发的争吵、围攻行为的界限。 法律分析 如果是明知交警执行职务而袭击,没有造成轻伤或者重伤,那只是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如果造成伤害,就是触犯两种罪名(故意伤害和妨碍执行公务罪);如果只是知道是民警而他当时没有执行职务,无故殴打造成伤害就是故意伤害或者寻衅滋事。 妨碍执行公务罪概念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群众围攻、顶撞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由于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宣布的某项政策、决定、措施不理解,有意见,向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质问,要求说明、解释、答复、由于情绪偏激、态度不冷静、方法不得当而形成的村国家工作人员的围攻、顶撞行为。在围攻、顶撞过程中,常伴有威胁性语言和类似暴力的推擦、拉扯行为,在客观上妨害了公务。 结语 妨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明知交警执行职务而袭击,没有造成轻伤或重伤,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如果造成伤害,就触犯故意伤害和妨碍执行公务罪;如果只是知道是民警但他当时没有执行职务,无故殴打造成伤害,就是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妨碍执行公务罪的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人员。需要明确的是,妨碍执行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因合理要求与国家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的行为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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