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梧州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梧州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流程有哪些 1、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并提出申请 2、市司法局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作出处理 3、公共法律管理科责任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且提出审查意见 4、公共法律管理科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 5、局领导作出予以同意或者是不同意的决定 6、上报到自治区司法厅 二、梧州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受理依据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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