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有按揭的房子需要过户,应该如何操作? |
释义 | 按揭房须偿还完贷款或者经银行同意解除抵押,才能办理过户。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并且未取得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抵押人偿还完贷款或者经银行同意解除抵押,取得房产证后,才能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离婚后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有按揭的房子怎么卖掉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1、对于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生效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对于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房子是按揭的怎么过户,按揭的房子离婚后如何过户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1、对于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生效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对于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的按揭房如何过户,离婚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按揭房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1、对于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生效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对于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办理过户按揭贷款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买方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买卖合同、收入证明、加盖公章(上述均为复印件); 卖方所需提交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及借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卖方声明、卖方配偶同意出售声明原件; 2、对所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买卖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3、买方将申请贷款的资料报送到银行,得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并发放到贷款专用账户; 4、卖方办理完结提前还贷手续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5、卖方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去交易中心过户; 6、买方支付给卖方除提前还贷以外部分的剩余房款; 7、买方产权证下发后,办理抵押登记; 8、他项权利证书由银行收执,买方取回房产证。 按揭买房离婚怎么进行分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婚后按揭买房离婚的分配:如果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付的首付或者偿还贷款,都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则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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