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多收诉讼费可以去上一级法院进行举报或到纪检委进行举报。诉讼费用通常是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三条 (一)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二)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