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承包吗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他人承包,原承包人又想承包,那么按原来的条件,原承包人可以顺利续包,只是要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合同,这样就更加保险,也便于以后依法维权。因此在承包期届满后是可以继承承包的。 一、耕地承包期为多久 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发包人应当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人、承包人的名称、发包人负责人和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和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3、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 4、土地承包用途; 5、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并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女儿外嫁户口迁出原娘家土地是否可保留 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2、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三、转包的责任承担问题 转包的责任承担问题:各种情况下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分配和法律后果:第一种情况:合法分包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连带责任主要是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责任,一般不涉及非法所得的收缴等责任。第二种情况:劳务分包的特有规则:工程分包禁止再分包,但工程分包人可以再进行劳务分包,当然总承包人也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并且劳务分包无须发包人认可。相对应地,在劳务分包的条件下,劳务分包人是自行管理的,在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对与己方有合同关系的承包人负责,不直接对发包人承担责任;在未与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对与己方有合同关系的合法的分包人承担责任,不直接对总承包人承担责任。第三种情况: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第四种情况:肢解发包的责任在于建设单位,相应法律后果与承包人无关。第五种情况:建筑工程承包行为违法的行政处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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