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4、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5、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30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X1%+20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