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方式为:法院主动把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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