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必要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一、工期索赔的事项有哪些?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工期索赔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建筑工程项目的工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发包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一部分工程预付款的,不能及时提供相关的建筑建材的,都有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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