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电子税务局“软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下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阅读5秒“标准申报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系统自动跳转至标准申报的基本信息页面。 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若您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对应补(退)税额确认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