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破产了职工社会保险怎么补办 |
释义 | 企业向有关部门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以及破产宣告后企业清算组的一项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 破产企业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应当直至企业破产宣告之日,而如果破产企业有欠缴、少缴的情况,均需由清算组在破产程序中,向负责社会保险的相关机构补足。 公司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该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企业交的社保,不可以抵税。社保与税务分属两个主管部门,不能互相抵扣。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是怎么样的 法律咨询解答 破产单位职工,也是按照国家规定,到年龄办理退休。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有哪些权利 天津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改组、改制等重大问题以及实行企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和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审议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三)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企业改组、改制、破产的职工安置方案; (四)民主评议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评议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权利。 公司破产了职工怎么办? 公司破产了职工的应对措施如下: 1、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 2、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破产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二)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三)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四)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五)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参保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二,办理资料: 1.填写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2.填写非全日制职工工伤保险登记表 (1)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协议原件; (2)提供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其中在我市范围内参保的无需提供。 3提供.多个单位同时就业职工工伤保险登记,职工在其他单位已参保证明原件,其中在我市范围内参保的无需提供。 4.提供港澳台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之一原件。 5.外国人社会保险登记提供一下资料 (1)《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原件;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3)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互免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还需提供参保人国家出具的已参保证明原件。 填写表单:《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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