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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不去上班单位能开除吗
释义
    怀孕期间不上班可能导致被解雇,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倒闭时,孕妇有权获得全额产期工资和经济补偿。女职工怀孕后享有法定权益,包括不受降薪、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劳动合同应在怀孕期满后终止,女职工有权享受98天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怀孕不去上班单位能开除吗
    怀孕期间不上班,多次旷工的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劳动者在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未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倒闭孕妇怎么赔
    公司倒闭孕妇如下赔偿: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当事人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当事人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女职工怀孕后有哪些法定权益
    女职工怀孕后的法定权益有,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届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生育可以依法享受98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期间不上班被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然而,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一系列法定权益,包括不受降薪、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以及享受98天的产假。在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孕妇有权获得全额产期工资支付,并与公司协商确定孕期和哺乳期的赔偿金额,同时根据工龄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保护女职工的权益是法律的底线,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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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6: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