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作10天辞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一、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如何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而未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维权。 二、劳动者劳动费不退怎么办 劳动押金不退,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去争取? 老板拖欠工资,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争取: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