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违法记分分值的规定。2、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