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次申请仲裁的权利:劳动仲裁被驳回后是否可以? |
释义 |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劳动仲裁被驳回后不可再申请仲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被驳回后一般是不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被驳回后的再申请权利:重新评估劳动纠纷解决途径 劳动仲裁被驳回后的再申请权利是指在劳动仲裁被驳回后,申请人是否有权利再次向仲裁机构提起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被驳回并不意味着终止了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申请人可以重新评估劳动纠纷的性质和证据,寻找其他解决途径,如调解、诉讼等。重新申请仲裁的权利为申请人提供了再次争取自己权益的机会,确保劳动纠纷得到公正解决。因此,被驳回后的再申请权利为劳动纠纷解决提供了多元化的途径,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仲裁被驳回后的再申请权利为劳动纠纷解决提供了多元化途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驳回并不意味着终止解决劳动纠纷的机会,申请人可以重新评估纠纷性质和证据,寻找其他解决途径,如调解、诉讼等。这一权利为申请人提供了再次争取权益的机会,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