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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期限是多久?
释义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上报,否则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上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特殊情况经批准,申请时限可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省级社保部门无需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保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认定的费用由其承担。
    法律分析
    受到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上报,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上报。法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拓展延伸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是指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作受伤或患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流程如下:首先,受伤员工应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医疗发票、诊断证明等资料。然后,将这些资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由其负责办理报销手续。单位会将资料转交给工伤保险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费用报销。注意事项包括:确保医疗费用与工伤相关、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遵守相关规定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保障,参保人员应了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顺利获得报销。
    结语
    遇到工伤,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否则工伤职工等可在一年内上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适当延长。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未按时提出申请的单位需承担相关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及时就医并提供相关资料,由单位转交给工伤保险部门审核后报销。参保人员应了解流程和注意事项,以顺利获得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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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