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效证明法院就是不给开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开具生效证明,以证明法律文书已超过上诉期且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如果法院不予开具,可以向法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投诉。生效证明是指确认法律文书已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法律分析 如果法律文书已超过上诉期双方当事人均没有上诉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开具生效证明。如果不给你开具,你可以向法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投诉。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拓展延伸 法院拒绝开具生效证明,如何应对? 当法院拒绝开具生效证明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首先,与法院沟通并了解其拒绝的原因,以便解决任何可能的误解或问题。其次,检查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您的要求符合法律要求。如果法院的拒绝是不合理或违法的,您可以考虑提起上诉或申请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冷静,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根据法律程序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结语 当法律文书超过上诉期且双方当事人未上诉时,可以要求法院开具生效证明。如法院拒绝开具,可与其沟通并了解原因,确保符合法律要求。若拒绝不合理或违法,可考虑上诉或行政复议等途径。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获取具体建议和帮助。保持耐心、冷静,坚持维护权益,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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