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剩余股利政策,意味着公司只将剩余的盈余用于发放股利; 2、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目的是避免出现由于经营不善而削减股利的情况; 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 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这种股利政策使公司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公司股份一般按照股东认缴或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一股份的金额相等,分取红利的办法也是按占股比例来分,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