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商品房的保修期? |
释义 | 商品房的保修期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购房合同中约定保修期,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商品房保修期限的规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限短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条款是无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以合同约定为借口而拒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责任。当然,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提高信誉,在合同中约定延长保修期,法律、法规并不禁止。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天津市房管局对商品房的售后保修做了如下规定:自乙方实际接收房屋之日起,在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对下列部位的设施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由甲方承担。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保修三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保修两年,暖气设施或者供冷设施保修两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煤气设施保修一年。另外,其他保修项目可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商定。保修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或乙方自行拆改造成的房屋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售房单位应遵照上述规定尽自己应尽义务,主动承担责任。买了商品房的消费者也应根据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房屋保修期是多长时间? (一)开发商承诺业主的保修期最低规定: 《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的各部位的最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二)施工方承诺开发商的保修期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的最低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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