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6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