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国各省市已经全部取消了晚婚婚假的规定。国家也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法定三天加上增加婚假十八天再加上婚检奖励天,一共二十八天。如果是按照法律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了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十八天的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