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申请伪造电子病历的司法签定
释义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以及处理医疗事故所需要的证据包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没有相关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缺乏依据或者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
    法律分析
    针对如何申请伪造电子病历的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没有相关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 鉴定结论缺乏依据的;
    4.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的规定。
    司法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和步骤,即: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决定是否鉴定。
    3、当事人选定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4、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要求。
    5、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实施鉴定活动,得出鉴定结论,出具鉴定文书(报告)。
    6、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和认定。
    二、处理医疗事故要哪些证据
    1、患者病历
    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是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2、检验单
    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由于目前医学检验手段的发展,医生的诊断越来越多地依赖各种检验和医疗仪器。这些检验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资料,对检验结果反映的异常情况未予重视,或者有疾病未能检验出,造成漏诊、误诊都属于医院方的责任。
    3、处方及药品
    目前各医院通常会将处方底联交患者一份,患者要注意保存。此外药品以及药品包装袋等也是较为重要的证据。处方可以反映医生是否用错药,剩余药品及包装袋可以反映药房或护士是否发错药。
    4、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
    输血输液在临床上容易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一旦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引发了医疗纠纷,患者要注意保存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其包装袋,以便日后送交有关部门检验。
    除此之外,手术患者组织切除物等也是处理医疗纠纷时的有利证据。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
    发生医疗争议后,患方要及时复印病历;并及时封存原始病历,以防止医院方面修改病历。
    拓展延伸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程序包括以下环节: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并指派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看、调阅、获取鉴定材料、对鉴定材料进行检测、检验、分析、评估、判断,出具鉴定结论,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审核鉴定结论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这些环节的顺利进行,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和协作,以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客观、准确。
    结语
    针对如何申请伪造电子病历的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没有相关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缺乏依据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因此,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提出相应的证据来申请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和步骤,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决定是否鉴定。当事人选定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要求。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实施鉴定活动,得出鉴定结论,出具鉴定文书(报告)。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和认定。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患者病历、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手术患者组织切除物等。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处方及药品可以反映医生是否用错药,剩余药品及包装袋可以反映药房或护士是否发错药。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可以反映输血输液的不良反应。手术患者组织切除物等也是处理医疗纠纷时的有利证据。
    法律依据
    (三)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9: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