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在办理武汉生育证时,夫妻双方应分别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并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符合本条例生育条件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要求生育的,还应当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 法律分析 一、在办理武汉的生育证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夫妻双方应分别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1) 结婚证; (2) 户口簿; (3) 双方居民身份证; (4) 其他符合本条例生育条件的证明。 对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要求生育的,还应当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 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本条例所规定的《生育证》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的文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生小孩一定要准生证吗 准生证是一定要的,因为小孩上户口会用到这个! ①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②如果你们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不过,不同地方的条例有修改,可能不会罚款,具体情况看各地方条例) ③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不然,罚款会比第②种情况更高。不管怎样,准生证是一定要办的,上户口一定会需要。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对于非户籍所在地居民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 身份证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 婚姻状况证明:需提供婚姻登记证明或者离婚证等有效证明文件。 3. 生育史证明: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史证明或者社区、村(居)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4. 婴儿出生证明:需提供婴儿出生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5. 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需提供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或者社区、村(居)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 以上证件均为必备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则生育登记将无法办理。因此,在准备生育证时,应确保所有证件均符合相关规定。 结语 办理生育证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符合生育条件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生育证》,符合条件且符合条件的,还应当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鉴定。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生育证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的文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2011-01-08)\t第七条\t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 (一)年龄不满14周岁的; (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 (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2011-01-08)\t第二十一条\t被收容教育人员在收容教育期间死亡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填写死亡通知书,通知被收容教育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家属不予认领的,由公安机关拍照后处理。 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10-23)\t第三十条\t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