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集团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集团公司的流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上,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注册资金在1亿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设立企业集团公司的条件 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以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改组为集团有限公司的,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设立分公司的流程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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