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通一平通常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水通(专指给水);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一般合同条件下,三通一平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业主负责外围协助,主要工作内容由承包商负责完成,特殊环境下可能分包出去,比如进场道路过长且业主对此有明确等级要求,现场钻井时地下水层过深,岩石等级过高等。在石油化工建设中,现场施工对此要求相对要多一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