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停缴社保,需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同意接收后提供相关信息。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相关证明及时办理社保接续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期间中断缴费不计入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后需继续缴费并合并计算。失业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重新就业后需按时足额缴纳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多久停社保进行办理 1、一个月内停缴社保。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社保怎样转移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 5、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根据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养老保险缴费的情况,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但个人账户将继续计息。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计算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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