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几种形式都有哪些 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几种形式如下: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二、哪些行为构成侵犯肖像权 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指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地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利用公民肖像做广告、商标、挂历、刊物封面、装饰橱窗或用于商品的包装等。一些以其他形式为个人私利而制作、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也是侵权行为。 三、侵犯别人肖像权有什么后果 侵犯别人肖像权的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 1.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