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引起行政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 1、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限已满或者合同目的达到抑制或是劳动者退休或者死亡以及用人单位灭失的原因。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行政合同的终止主要有那些情形? 行政合同的终止主要有下述六种情形: (1)行政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合同的期限届满; (2)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合同; (3)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或政策规定以及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单方面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已不可能履行; (6)因行政主体有严重过错,法院可根据相对方的申请依法判决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