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征地有补偿吗
释义
    外嫁女户口迁出后一般是不能分征地款的,因为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已经脱离了该地的户籍,不再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不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二、离婚了征收按什么标准
    离婚后征地补偿规定是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离婚后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三、民法典出嫁的女儿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与儿子有平等继承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及遗赠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继承,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权。但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若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至不尽赡养义务,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5 7: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