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已办理购房合同丢了危害大吗 |
释义 | 还是有危害的,有可能的情况如下:伪造你的签名,拿你的购房合同去到贷款机构,评估做抵押贷款;复印你的购房合同,假冒你业主的身份,进行二次销售。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办房产证吗 购房合同丢了是不能办房产证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丢失要及时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办理房产证需要购房合同吗 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购房合同,除此之外其他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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